Freedom of the press/media is a fundamental right of the public. However, the press is responsible for delivering facts. They must remain neutral and avoid bias in any matter. It is unethical to use the press to influence public opinion.
Hear O Lord my righteous plea listen to my cry Give ear to my prayer it does not rise from deceitful lips May my vindication come from you may your eyes see what is right
這樣低質素的主控官也可以打贏官司, 無言...
能让你无言的案子太多啦, 美国佬上次那个1月6日的MAGA大军冲击国会案,抓了1500多人,只要你在场,就会被逮捕,现在已经判决了七百多人,基本大部分都是10年起的叛乱罪,为首的一个红脖子判了19年。所有美国媒体无论是共和党的FOX包括懂王,还是民主党的CNN这些,全部都一言不发。 到现在都没有一个人敢出来说判得太重了,哪怕是你只是在现场凑了个热闹被判了七八年。
那个把佩洛西办公室电脑搬走的家伙竟然离奇的死在了家里,至今美国主流媒体都好像不知道这事儿似的。
講得好!!!啱~100%支援你地!!!
Freedom of the press/media is a fundamental right of the public. However, the press is responsible for delivering facts. They must remain neutral and avoid bias in any matter. It is unethical to use the press to influence public opinion.
Ta Kung Bo & China Daily
@@alisonliu6929 All crows under the sun are black
@@alisonliu6929所以你同意立場新聞是有立場的??
作為一個成年人,甚麼是煽動、甚麼屬於事實報道都分不清嗎?世界上哪個國家容許煽動性報導的?看看法國如何對付傳媒老闆...
請繼續為香港市民作出詳細報道,加油!
還未立案調查余若薇咩?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未審都已經知道結果啦。
我发现你们在政治上真的很幼稚啊, 以为政治就是大声叫喊一些假大空的口号,然后就有万民景从,然后你上位拿到政权 ?
还有,你都把我当敌人了,还在白痴一样的期待我听你的废话? 也就是现在杀人名声不好,往前一百年前都是直接用子弹和砍脑袋来搞政治斗争。
搞革命又怕死,古代像这种颠覆罪的罪名叫造反,是连着你父母的三族一起诛杀的大罪。
解決提出問題既人就係最好的解決問題既方法,美麗新香港
這兩名罪犯,判10年吧。
DLLM
繩之以法!冇法外之地!新聞自由唔係大曬!
何罪之有
台湾人就有罪香港暴動民進党都有份七頭何罪之有硬
香港國安法刑期低,要鼓動以後所有犯國安法者,刑期不能計入還柙期內,始終還柙期及監禁期的待遇有很多出入。
真是真愛真真舉起聖藻一對手為神的國為公義發聲
Hear O Lord my righteous plea listen to my cry Give ear to my prayer it does not rise from deceitful lips
May my vindication come from you may your eyes see what is right
兩被告鍾沛權,林紹桐的“立場”是什麼呢?如果支持"國安法",認可"國安法”,就是有罪,如果不是,就是主持人說的
咁佢有冇不偏不倚咁報導831所有嘅事實真相啊? 721嘅事實真相啊?成日諗住攞住記者嘅身份去做宣揚顛覆政府。
煽動仇恨。所謂新聞自由?呸
判處十年監禁就啱啦,我話嘅點啊?
新聞要自由為机心
李先生你在說明白淨着義和團員警的淨義點請說青點滴落點!
鐘某某聽佢咁講此人非常可恥,必須重判
羊村案中:裁定發布者須蓄意煽動才能罪成
立場新聞案中:若控方需證明發布者須蓄意煽動不能有效維護國家安全,發佈者須蓄意煽動或罔顧煽動後果都可以定罪
香港01的評論内容:(法官郭偉健)卻推翻其過去的說法,認為「若控方需證明發布者須蓄意煽動(以致)不能有效維護國家安全」,故他(法官郭偉健) 在「立場案」中改變立場,認為適當的平衡是「發佈者須蓄意煽動或罔顧煽動後果都可以定罪」
有點好奇的是,到底哪個「蓄意煽動」的行為是沒有「罔顧煽動後果」的? (延伸問題:若果「蓄意煽動」及「罔顧煽動後果」是必然並存的話,那麼法官的說法是否仍算是「推翻其過去的說法」,甚或是「改變立場」呢?)
又換句話說,若顧及了煽動後果(引致不能有效維護國家安全),仍作出煽動行為,那麼是否進一步証明了該煽動是「蓄意」行為呢?🤔
若按香港01的懶人包中所說,立場新聞案中的被高是否因為「罔顧煽動後果」而被定罪?若是的話,那麼是否只要去上訴時,簡單證明一下立場新聞案中沒有「罔顧煽動後果」的話,便能脫罪?
「不願尋找真相的年代」🤭🤭🤭
一切都係自己攞来………抵死!
煽動意圖真係好模糊
我相信被判刑的47人和“立場”兩被告和陳文敏和黎智英...一定反對國家法,如果支持"國安法",認可"國安法”,就是有罪,如果不是,就是主持人說的
捐款八千萬無收入😂😂😂😂
新聞自由係要如實報道 一切情况, 不偏不倚! 保持中立!
唔係攞住 新聞自由 做 擋箭牌, 用自己立場顛倒黑白講啲唔講啲? 呢啲叫 新聞自由 咩?言論自由咩? 法官 實在太 仁慈 太客氣啦對呢種人! 攞住言論自由以為喺上方寶劍? 煽動仇恨! 搞到啲人去製造炸彈 私藏槍械, 組織計劃 殺警察! 香港天翻地覆! 放火 堵路掟汽油彈! 仲唔係呢啲 標榜 😅住新聞自由言論自由 嘅人嘅功勞? 就算 判呢啲人極 刑? 都補償唔返佢犯下嘅罪? 令到香港撕裂成咁?
😢我依然覺得如果一個國家可以咁容易被一文章能改變政權的話真的太可笑了!不要把國家安全看到那麼脆弱吧法官大人👨🏻⚖️👩🏻⚖️🧑🏻⚖️⋯不要以個人情緒勒索式的加罪於香港吧!😢
這兩位黃人先生學吓「長毛」喇,唔求情我行我素,一係立即著草逃亡回祖家「英國」😂
🥹🥺😭😊
潛伏於中大 誘導學生叛逆😤😤😤
Thought you probe my heart and examine me at night though you test me you will find nothing l have resolved that my mouth will not sin
一班冇腦嘅人自稱乜嘢律師、教授及民主人士,勾結外國官員同寫几份反對特區政府及中央政府,噉樣就想得到效果?真的搞笑,唔知憑乜嘢能夠做到反政府、反大陸,更唔知自己日日都用緊大陸嘅水電與中國大陸制嘅產品。幼稚得很,几十歲人真係唔化。
蘋果??
法官明知自己會被英美政府制裁,但為了職責和堅持理念,經過三年的掙扎還是判“立場”兩被告有罪...請大家為法官致敬
法官判被告有罪,因為法官也是"效忠對象只有公眾”,為公眾(全香港市民)安全負責
香港獨立乃唯一出路,香港共和國萬萬歲!!!!
叼,有种革命啦。得把嘴😂
可惜一眾寧為玉碎 不為瓦全走Q哂,一心以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唔係靠新移民梁天琦先生而係靠佢哋灑熱血,點知佢哋閃哂去做海外戰線😪
可恥!
香港傳媒無立場? 唔好扮嘢啦!😂
如果係美國坐20年啦
煽動就梗㗎啦,唔通殺咗人會認罪咩😅
一派胡言,犯法就要拉,最好判冇期徒刑
香港记协收皮啦,曱甴总部😂